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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女士-反映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

信件主题: 陈女士-反映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
来信人: 陈玲 来信日期: 2020年09月13日 来信编号: DH202009130274
信件内容: 本人在安康学院就职,公积金 余额已超过3万元。2020年9月9日早前往安康市住房公积金办理购买房屋房产抵押公积金贷款业务,所有抵押贷款资料均已办理完毕,但工作人员要求提供一名政府事业单位的缴存职工为其进行担保,自己使用的是房产抵押贷款并且公积金缴纳余额已超过3万元以上,按照规定不需要提供担保人,现投诉安康市公积金经办中心不按规定办理贷款。
信件回复: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:已为您处理,感谢您的来电。
办理情况: 已办结
回复单位: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
回复时间: 2020年09月1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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